序號 | 公開事項 | 公開內容(要素) | 公開依據(jù) | 公開時限 | 公開主體 | 公開渠道和載體 | 公開對象 | 公開方式 | 公開層級 |
一級事項 | 二級事項 | 全社會 | 特定群眾 | 主動 | 依申請公開 | 縣級 | 鄉(xiāng)、村級 |
1 | 法治宣傳教育 | 法律知識普及服務 | 法律法規(guī)資訊;普法動態(tài)資訊等 | 《中共中央、國務院轉發(fā)<中央宣傳部、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七個五年規(guī)劃(2016-2020年)>》、各省“七五”普法規(guī)劃 | 自制作或獲取該信息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| 香洲區(qū)司法局 | ■政府網(wǎng)站 | 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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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 推廣法治文化服務 | 轄區(qū)內法治文化陣地信息;法治文化作品、產品 | 同上 | 自制作或獲取該信息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| 香洲區(qū)司法局 | 同上 | 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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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 律師 | 對沒有取得律師執(zhí)業(yè)證書以律師名義從事法律業(yè)務行為的處罰 | 行政處罰決定或行政處罰決定書 | 《律師法》 | 自制作或獲取該信息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| 香洲區(qū)司法局 | ■廣東省行政執(zhí)法信息公示平臺 | 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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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 公證 | 公證員一般任職執(zhí)業(yè)審核、考核任職執(zhí)業(yè)審核 | 審查(考核)意見 | 《公證法》、《公證員執(zhí)業(yè)管理辦法》 | 自制作或獲取該信息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| 香洲區(qū)司法局 | ■精準推送 |
| 申請人 | 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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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 法律援助 | 法律援助服務 | 給予法律援助決定書或不予法律援助決定書;指派通知書 | 《法律援助條例》、《廣東省法律援助條例》 | 自制作或獲取該信息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| 香洲區(qū)法律援助處 | ■精準推送 |
| 法律援助申請人、受指派的律師事務所或其他組織等 | 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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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 法律援助 | 法律援助辦案人員辦案補貼的審核發(fā)放 | 案件補貼審核發(fā)放表 | 《法律援助條例》、《廣東省法律援助條例》 | 自收到公開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| 香洲區(qū)法律援助處 | ■精準推送 |
| 申請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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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 對法律援助機構不予援助決定異議的審查 | 處理決定書 | 《法律援助條例》 | 自收到公開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| 香洲區(qū)司法局 | ■精準推送 |
| 申請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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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 對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 | 評選表彰通知;先進集體和個人申報表(空白表);擬表彰的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名單;表彰決定 | 《法律援助條例》 | 自制作或獲取該信息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| 香洲區(qū)司法局 | ■政府網(wǎng)站 ■兩微一端 ■廣播電視 ■紙質媒體 ■社區(qū)/企事業(yè)單位/村公示欄(電子屏) ■其他法律服務網(wǎng) | 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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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| 法律咨詢 服務 | 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、熱線平臺、網(wǎng)絡平臺咨詢服務 | 公共法律服務實體、熱線、網(wǎng)絡平臺法律咨詢服務指南 |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711號);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《關于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》(中辦法〔2019〕44號) | 自制作或獲取該信息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| 香洲區(qū)司法局 | ■12348廣東法律服務網(wǎng) | 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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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 公共法律服務平臺 | 公共法律服務實體、熱線、網(wǎng)絡平臺信息 | 公共法律服務平臺建設相關規(guī)劃;公共法律服務中心、工作站具體地址;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號碼;中國法律服務網(wǎng)和廣東法律服務網(wǎng)網(wǎng)址;三大平臺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務事項清單及服務指南 |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711號);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《關于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》(中辦法〔2019〕44號) | 自制作或獲取該信息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公開 | 香洲區(qū)司法局 | ■香洲區(qū)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(wǎng) ■12348廣東法律服務網(wǎng) | 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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